今年9月8日的《紫砂大师"传人"孰真孰假》报道了已故紫砂大师蒋蓉女儿蒋艺华上法庭要求"清理门户"的新闻事件,引起社会反响。昨天,宜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从判决书的内容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基本上得到落实,被告方是否上诉尚不明朗。判决书内容摘要如下:一、被告美珍陶艺店与被告蒋美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以"蒋蓉传人""蒋蓉侄女"名义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被告蒋美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扬子晚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定;逾期不执行,本院将根据原告申请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蒋美珍承担。三、被告蒋美珍陶艺店和被告蒋美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蒋艺华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80000元。四、驳回原告蒋艺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蒋蓉1919年出生于宜兴市潜洛村的一个紫砂世家,因家境贫寒,11岁即辍学随父学艺,此后便将70余年的人生全部奉献给了紫砂艺术。她一生创作了200多款紫砂原创作品,技术全面,尤以花货见长。蒋蓉创作的紫砂枇杷笔架被选入北京中南海紫光阁陈设,周恩来总理1954年出访时,在所带的国礼中就有蒋蓉制作的紫砂果品小件。
昨天,原告方蒋艺华正在法国卢浮宫参加第二十三届国际非遗文化传承展会,展览结束后还要去当地博物馆参观,她对一审判决结果比较满意。被告方蒋美珍则向记者表示,她将上诉,上诉的原因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当事人蒋艺华被蒋蓉领养时已成年等原因。
记者从宜兴有关方面了解到,长期以来,宜兴紫砂艺苑生产制作和销售环节存在虚假宣传,特别是个人技术职称的弄虚作假,尤其普遍,圈内人士对此歪风邪气比较愤慨,由于维权行为需要支付各种成本,一些遭到侵权的当事人心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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