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兴市"无锡市菜篮子蔬菜基地配套设施补贴"资金使用办法》(宜农林【2017】142号)规定,经主体申报,镇级初验,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经专家评审,局党委研究决定,拟对下列主体予以补贴。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8日-10月24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市蔬菜办公室路广,联系电话:0510-87951070。
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者新闻源RSS自动集录,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rights@taohuren.com告知于小编,将尽快做出处理。
根据《宜兴市"无锡市菜篮子蔬菜基地配套设施补贴"资金使用办法》(宜农林【2017】142号)规定,经主体申报,镇级初验,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经专家评审,局党委研究决定,拟对下列主体予以补贴。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8日-10月24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市蔬菜办公室路广,联系电话:0510-87951070。
本文章来自网友投递或者新闻源RSS自动集录,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rights@taohuren.com告知于小编,将尽快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