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的试点,我市(宜兴市)本月起率先在高塍镇、芳桥街道推行村级集体资金镇级财政所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日前,试点镇(街道)财政所会同经管、审计部门统一接管了所辖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的银行存款、现金。
按照试点要求,村级集体资金镇级财政所管理模式坚持"四权"不变原则,即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并采用一村一账户的管理方式进行收支核算。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和收取的往来款项资金均应上缴结算专户,各项支出由结算专户经审核后拨付。各行政村严禁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和多头存款。村级集体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往来款,一律凭规范的票据或结算凭证,由报账员收取款项并于当日缴入结算专户,将银行缴款凭证交镇级财政所入账。镇级财政所还会对每个村实行"备用金"管理,"备用金"数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
审批流程的高效化与资金使用的公开化,是此次试点的重要探索内容。为此,我市将逐步探索并完善村级集体资金收付各项审批手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流程和审批环节,方便村级集体资金及时高效使用。为落实村级民主理财,完善村级财务公开,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一事一议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到村资金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结算专户核算,另一方面我市还将依托智慧社区平台将村务党务财务在电视上对百姓公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记者陈 丽 通讯员雍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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