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我市已成立专门的旅行社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并向江苏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上报了首批四星级旅行社推荐名单。
据了解,旅行社星级评定以《江苏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为标准,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级评定以旅行社的必备条件和综合考评计分为依据,总分为500分。一星级、二星级旅行社不作计分要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行社规定的最低得分线分别为200分、300分、400分。其中,一星级、二星级评定时应对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和基本条件进行总体评价,如一星级旅行社必备条件包括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等。三星级评定时对旅行社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重点评价,如两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设有专人负责安全、质量管理等。四星级、五星级在满足三星级条件的基础上,评定时还要对旅行社内部管理、产品研发能力和外部运行质量,以及发展潜质进行全面评价。目前,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只具备一星级、二星级旅行社的评定资质,三星级旅行社需上报无锡市评定,四星级、五星级推荐名单需上报江苏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
“我市现有28家旅行社,2011年总营业收入约为1.5亿元,其中三分之一的旅行社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旅行社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但“小弱散差”问题仍然存在。通过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可有效推动旅行社企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旅行社,并有利于提高我市旅行社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