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是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让更多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我市再次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8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8元。调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手续的人员。
据悉,我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农保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007年,实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把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基础养老金的发放范围,并建立起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1年1月,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我市整合了新农保制度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经过此次调整后,我市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已相当于最初标准的4倍多。
另外,从明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等七个档次,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递增20元。(吕燕 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