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紫砂作为民间工艺,作品上并不留有作者名款,南京出土的嘉靖年间司礼太监吴经墓中的紫砂提梁壶就无名款。
到供春制作树瘿壶时,由於供春是生活在文人圈中的书僮,因而受到文人书画作品上落款的影响,而在树瘿壶把侧的壶身上用尖头工具划下了『供春』两字。 这是紫砂壶上落款的雏形,到了时大彬时代,由於文人的直接介入,开始在壶底镌刻『庚戊冬日时大彬制』这种带甲子年款的欵识。
到了陈鸣远时代,壶底刻款与印章款同时出现,之後渐渐只用印章而不刻欵了。一般是在壶底用姓名全称章,盖内用略小的不带姓的名章。 到乾嘉年间陈曼生参与壶艺之後,壶上的欵识就不仅仅是壶工个人的了,如曼生壶的底部是『曼陀花馆』、『阿曼陀室』这样的陈曼生书斋名,壶把稍下及盖内钤壶工杨彭年名,壶身上镌刻书画装饰又要落上捉刀握笔的书画家名。有个别壶工在子口(内墻)上及内底里留有印记的。此外在壶底部也有定壶人的印记及『大清乾隆年制』的年款章
紫砂壶的款识(紫砂壶印款),是鉴定其年代及制作者姓名的重要佐证,也是文博古玩和拍卖界对壶估价的唯一依据。
历代的制壶高手、名家,对用印钤款都是十分讲究的,他们的款识不仅表现出很高的艺术素养,而且在印章的布局、形式等方面也相当苛求,这是鉴定款识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地讲,名家的款识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印章制作十分考究。名家的印章,或本人所制,或请篆刻名家专制,具有一定的艺术品位。而伪印章则难以达到这种水平,多呆滞无神。
印章形式使用合理。有的作者在同一壶上使用两方或两方以上不同形式的印章,钤印位置十分讲究,整体上显得和谐统一。
刻写、钤印位置适当。紫砂壶的款识一般位于壶的盖内、底、把梢、腹四个部位。
款识大小适宜。刻款、印章的大小与壶本身具有一定的协调性。款识的大小与壶的大小相协调,即壶大款识大,壶小款识也相应小;款识大小与款识所处的部位相协调;底部的款识比盖款、把梢款相应大一些,反之则很有可能是伪品。
在熟悉掌握了紫砂壶名家款识之特点后,我们鉴定紫砂壶的款识就有了一定的基础。
1、顾景舟印章
2、蒋蓉印章
3、吕尧臣印章
4、裴石民印章
5、汪寅仙印章
6、王寅春印章
7、吴云根印章
8、徐汉棠印章
9、周桂珍印章
10、朱可心印章
11、自名斋、号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