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就将启动啦~
那么,你一定想知道:
新一年筹资标准是多少?
门诊结报比例怎么样?
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补助能享受多少?
让小编告诉你:
你所关心的这些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我市近日出台《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18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居民年筹资标准860元/人,其中,市级财政补贴335元/人,镇级(园区、街道)财政补贴215元/人,个人自负310元/人。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有如下调整:
⚫门诊结报比例提高,参保居民门诊结报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到50%;
⚫大病保险补助比例提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原55%的补助比例提高到60%;
⚫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补助比例提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提醒:
我市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展开,于11月20日结束。
由于具体工作安排由各乡镇视实际情况而定,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有意愿参保的人员,尽量提前至户口所在村(社区)咨询相关情况,及时参保,以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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