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发布相关细则,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资助工作明确了政策。对于2012年3月1日之后落户宜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四类人员,可获得租房、购房方面的资助。具体对象为:取得“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且具备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据悉,今年的租房补贴申报工作将持续到5月底结束。按照我市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企业申报,申报成功后可连续享受3年的租房补贴,补贴预计将于每年6月发放到个人账户。具体享受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给予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给予每年1万元;“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每年7200元。另外,购房补贴常年都可以申请办理,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首次在宜购房的,可到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每人2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每人1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