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品保证
  • 原人原作
  • 限量收藏

紫砂壶鼻祖供春

  • 日期:2016-09-06
微信二维码
扫码手机阅读
摘要:中国紫砂陶工艺史上记载的第一个名字一紫砂壶鼻祖供春

供春,约为明正德、嘉靖(1506-1566)间创制紫砂壶高手。江苏宜兴人。被尊为紫砂壶鼻祖,是茗壶古籍记载中第一个留有名字的紫砂艺人。供春本为明代宜兴籍进士、四川参政吴仕(字克学,号拳石,别号颐山)的书童,吴仕未获功名前曾带供春在宜兴湖滏山寺中读书。供春是在饮茶方式由煮茶到泡茶的变化之际,受当时文人雅士饮茶风尚尤其是吴仕的影响及背景下,学仿寺僧制壶,并吸取当地陶工制作缸瓮所用的成型法,使用内模创制了紫砂茗壶,使紫砂壶得以发扬光大。吴梅鼎在《阳羡茗壶赋》中赞供春壶云:“脱手则光能照面,出冶则资比凝铜。彼新奇兮万变,师造化兮元功,信陶壶之鼻祖,亦天下之良工。”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称供春壶:“今传世者,栗色暗暗,如古金铁,敦庞周正,允称神明垂则矣!”陈维崧《赠高侍读澹人以宜壶二器并系以诗》中首句曰:“宜壶作者推龚春”。吴省钦的《论瓷绝句》则说:“宜兴妙手数龚春”。清康熙•徐喈凤《重修宜兴县志》载:“供春制茶壶款式不一,虽属瓷器,海内珍之,用以盛茶不失元味,故名公巨卿、高人墨士恒不惜重价购之。”可见,历代文人对供春及供春壶评价极高,而供春壶则是明代后期以来的几百年里人们追求的珍宝。“然以龚壶之价重,仿造者必众矣!”(《阳羡砂壶图考》语)由此,对供春壶及供春的争议也有来以久,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目前而言,我们有必要根据现已了解的文献史料重新探究和认识供春其人其壶。


一、供春是否有其人?

最早提到供春的古籍文献是明许次纾(1549-1604)的《茶疏》,撰于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其在“瓯注”条载:“往时龚春茶壶,近日时彬所制,大为时人宝惜,盖皆以粗砂制之,正取砂无土气耳。“以及明袁宏道(1568-1610))的随笔《时尚》篇,约撰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至二十八年(1600),其云:“近日小技著名者尤多,然皆吴人。瓦瓶如龚春、时大彬,价至二、三干钱,龚春尤称难得,黄质而腻,光华若玉。”

最早较详论述供春的古籍文献主要是三部(篇),一是明周高起(约1599-1645)的《阳羡茗壶系》,其在“正始”中载:“供春,学宪吴颐山公青衣也。颐山读书金沙寺中,供春于给役之暇,窃仿老僧心匠,亦淘细土抟胚。茶匙穴中,指掠内外,指螺文隐起可按。胎必累按,故腹半尚现节腠,视以辨真。今传世者,栗色暗暗,如古金铁,敦庞周正,允称神明垂则矣!世以其孙龚姓,亦书为龚春。人皆证为龚,予于吴冏卿家见时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云。…时大彬,……初自仿供春得手”;二是明周容(1619-1679)的《宜兴甆壶记》,其记:“大朝山老僧传供春。供春者,吴氏小史也,至时大彬最著。僧始止削竹如刃刳山土为之;供春更斫木为模;时悟其法则又弃模。……工日:‘僧草创,供春取华于土,发声光尚已一’;三是清吴梅鼎(1631-1700)的《阳羡茗壶赋》,其云:“余从祖拳石公,读书南山,携一童子名供春,见土人以泥为缶,即澄其泥以为壶,极古秀可爱,世所称供春壶是也。嗣是时子大彬师之,……爰有供春,侍我从祖。在髫龄而颖异,寓目成能。借小伎以娱闲,因心挈矩。过土人之陶穴,变瓦甒以为壶。”

怀疑供春制壶的,较早应是《阳羡砂壶图考》(刊于1937年)的作者(李景康、张虹合编),其在“雅流”中说:“然供春仅一家童,能作树瘿仿古诸式,款识‘供春’二字亦书铁线小篆,倘非颐山研求式样,代为署款,恐难臻此。”后主要如原台湾国史馆纂修徐鳌润先生,其在《徐鳌润紫砂陶艺论文集》<供春壶史>初考(下有副标题为:吴仕书童真名朱昌而“供春”为壶铭绝非人名)文中称:“茗壶称‘供春’实即明正德三年戊辰(1508)南解元吴仕本人镌于其欲籍此推广泡茶用壶于錾上之‘壶铭’也。惟为顾虑及于其‘解元公’之身分,当时朝野间皆轻视于‘百工技艺’,故推托于湖洑山中群虎阻道之金沙寺中逸名老僧,及身边之未尚成年的小书童朱昌,因未落作者‘名款’,其所镌‘供春’二字,本属‘壶铭一’。“按:据‘供春’一词之定义,可解‘供’者指‘壶’,而‘春’即指明初所定散叶茶之‘先春’等贡茶名。”“吴仕的灵感是从沈周的《落花诗》中的‘供送春愁到客眉’句中挑出了‘供’和‘春’字”。

到这里我们已知,“供春”确有其人,只是对“供春”其人有些争议:一是认为一个少不更事的小书童,能精于陶艺各式及篆刻表示怀疑,并推定是由书童主人吴仕“研求式样,代为署款”;二是认为“供春”只是壶铭,不是人名,吴仕书童的真名叫朱昌,“供春”壶铭是由吴仕本人镌刻于壶上的。其实,在上述争议的两点中对吴仕书童制壶并没有否认,主要是认为吴仕参与了(或创制)设计和镌刻,以及对书童之名有异议。从“认为吴仕参与(或创制)设计和镌刻”来看,说明作为泡茶用的紫砂壶,其创始与吴仕参与以及受到当时文人的影响是有直接关系的;从“对书童之名有异议”来看,清嘉庆二年(1797)《增修宜兴县旧志》卷末•轶闻确有记载:“颐山旧仆朱昌,为公所倚任,后卒赖其力,门户以全。朱有三子,长本吴,入籍杭,万历丙辰进士,后官陕藩。次宗吴,甲午举人,德安知县。三怀吴,庚子举人,邵武同知。”但仅凭此条记载仍无法证明制壶的书童一定就是这位朱昌,因为,吴仕的书童究竟有几位且朱昌是否曾随吴仕读书尚无史料佐证。我们只能说有可能是朱昌。此外,“供春”是壶铭之说亦值得商榷。就算是壶铭,但流传至今已为大家所认同是吴仕书童之名(或已成为吴仕书童的代名,抑或原本就是吴仕书童的别称)。在中国,自古除人名外,还有字、号、斋名、别称等,名字只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而已。而且有许多名人并非以姓名著称,而是以字、号、别称等著名。所以,在没有确切史料证明之前,吴仕的书童还是以“供春”称之比较妥切,它既可以是吴仕书童的别名,也可以是以吴仕书童为代表(或为假托)并有多种因素结晶的别称。

二、供春是男是女?

这本来不是个问题,因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中有:“供春,学宪吴颐山公青衣也。”后浙江海宁人查慎行(1650-1727)在《宴清都》注中说:“供春,吴颐山婢名,始制宜兴茶壶。”浙江杭州人周澍(1684-约1745)亦按查慎行的说法在《台阳百咏》注:“供春者,吴颐山婢名,制宜兴茶壶者。”而吴骞在著《阳羡名陶录》时,专为加注日:“供春实颐山家童,而周系曰青衣,或以为婢,并误,今不从之。”但之后还是有人对吴骞的注释仍有存疑或认为是婢女,为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辨析确认。

按照我国汉语词语解释,对“青衣”一词主要指如下几种:

1、戏曲人物中旦角名;

2、古代帝王、后妃的春服;

3、儒生;

4、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

5、古县名;

6、青色、黑色的衣服或穿青衣、黑衣的人。

前五种应该可以排除,最后一种即“青色、黑色的衣服或穿青衣、黑衣的人”的释义为:汉以后,多为地位低下者所穿的服装。之后亦为地位低下者的代称。具体多指:

(1)指婢女;侍童。汉蔡邕《青衣赋》:“嗷嗷青衣,我思远逝,尔思来追。”唐谷神子《博异志•许汉阳》:“汉阳束带上岸投谒,未行三数步,青衣延入内厅,揖坐云:‘女郎等易服次。’”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李公子救蛇获称心》:“正观玩间,忽见一青衣小童,进前作揖。”清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五:“红粉能诗者多,青衣能诗者最少。”

(2)指侍女、宫女。三国魏曹操《与太尉杨彪书》:“有心青衣二人,长奉左右。”《北史•后妃传序》:“青衣、女酒、女飨、女食、奚官女奴视五品。”

(3)指乐工。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封台》:“八角鼓乃青衣数辈,或弄弦索'或歌唱打诨,最足解颐。”《红楼梦》第十三回:“两班青衣按时奏乐。”

(4)指役吏,差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齐天大圣》:“神取方版,命笔,不知何词,使青衣执之而去。”

从上可知,“青衣”既可指婢女或称侍女,也可指侍从(指随从伺候之人)或称侍童(家童、书童)及差役,并不是专指婢女或侍从(也可以说“青衣”是个无性别的中性词)。而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中所指应该是地位低下的待从。可能周高起不知供春的年龄或不能确定是婢女还是待童,也可能周高起所说的“青衣”就是指待从。虽然我们不能确指周高起所说的“青衣”一定是婢女或待从,但周容与吴梅鼎则明确是指待童(周容所称“小史”,即指待从、书童;吴梅鼎所称“小童”即指家童),所以,供春为待童应不必再有异议。

三、供春是否姓龚?

供春姓名,李景康在《阳羡砂壶图考》中列举了五种说法一是吴梅鼎《阳羡茗壶赋》序云:“……名供春“;二是周伯高《壶系》云:“见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云”;三是吴槎客《名陶录》云:“世以其系龚姓,亦书为龚春”;四是于琨《重修常州府志》云:“宜兴有茶壶,……始于龚春”;五是《五石瓠》云:“宜兴砂壶创于……供春,及久而有名,人称龚春”。根据上述五说,李景康称:“梅鼎举其名,故日供春;槎客及《府志》存其姓,故日龚春,是则姓龚名供春无疑……故正其姓名日‘龚供春’”。

但在李景康列举的五种说法中,所引吴槎客《名陶录》与于琨《重修常州府志》两处均有错。首先,吴槎客《名陶录》所云“世以其系龚姓,亦书为龚春”,那是引周高起《壶系》的原文(仅“系”与“孙”有差别),并将周高起注“见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云”亦引录,吴骞自注则云:“供春,实颐山家童”;其次,于琨《重修常州府志》,为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在该志卷十物产云:“宜兴有茶壶,……始于供春”,并非“龚春”。其《府志》的依据应是《宜兴县志》,而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的《宜兴县志》(即徐志)亦云:“供春制茶壶款式不一”。所以李景康以“槎客及《府志》存其姓,故日龚春”,并推论“是则姓龚名供春无疑”,根本无法成立。

其实,最早将“供春”说成“龚春”的,是明许次纾在《茶疏》(1597)中称:“往时龚春茶壶”,以及明袁宏道在随笔《时尚》篇(1598—1600)中称:“瓦瓶如龚春、时大彬,价至二、三千钱,龚春尤称难得”。因此,周高起在撰写《阳羡茗壶系》时说:“世以其孙龚姓,亦书为龚春。”并注:“人皆证为龚,予于吴冏卿家见时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云。”(这是周高起亲见的也是最早的时大彬仿供春壶实物史料,足以令众人折服,不应再有争议。)完全否定龚姓。从周高起的说法我们可看出,因供与龚同音,“龚”为姓(所谓“世以其孙龚姓,”是因有龚姓的子孙,而“供”非姓),且“龚”古同“供”,人们就附会以龚姓,将供春亦书写为龚春的。所以明末清初的刘銮在《五石瓠》(约1644)中说:“供春,及久而有名,人称龚春”。也就是说,由于供春有名很久,在被后人传颂的过程中,有人把供春,传说成龚春。

四、供春是否在金沙寺学制壶?

明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中说:吴仕的侍童供春,随吴仕读书金沙寺,空闲期间,学仿寺僧制壶。据宋咸淳四年(1268)《重修毗陵志》卷第二十五载:“广福金沙禅院,在县东南四十里,唐陆希声读书山房。熙宁三年赐额‘寿圣金沙’,隆兴改今额。”清嘉庆二年《增修宜兴县旧志》卷末,寺观载:“金沙禅寺,在县东南四十里,唐陆希声读书山房。后改禅院,宋熙宁三年赐额‘寿圣金沙’,隆兴初改‘广福金沙’。岳忠武至此,尝题其壁。明改为寺。”其中金沙寺与唐陆希声读书山房是什么关系呢?亦据宋咸淳四年《重修毗陵志》卷第二十七载:“陆相山房在颐山,唐陆希声解相印尝隐居焉。自号君阳遁叟,著《颐山录》,穷幽极深,间得其胜,辄命以名。”该志卷第十五载:“颐山,在县东南三十五里,陆希声退隐于此。谓东走震泽,震为雷鱼龙之所蓄,有颐之象故名。著二十有七咏,记台池、泉石、林木之胜,载《颐山录》。"可见,颐山与金沙寺虽同一个方向,但至少相差有五里,并不在一处。那么《毗陵志》卷第二十五说:“金沙禅院,唐陆希声读书山房”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也是导致后人多有误为金沙寺在颐山的原因。首先,我们来看看唐陆希声的《君阳遁叟山居记》(见《四库全书,唐文粹》卷七十五),其中云:“遁叟以斯世方乱,遗荣于朝,筑室阳羡之南而遁迹焉。地当君山之阳,东溪之上,古谓之湖湫渚。遁叟既以名自命,又名其山日颐山,溪日蒙溪。将以颐养蒙昧也。”陆希声,字鸿磬,唐代苏州府人。博学善文,尤工书,通《易》、《春秋》、《老子》。唐僖宗(862-888)时曾为右拾遗,昭宗(888-904)时召为给事中,拜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太子少师罢。隐居阳羡(今江苏宜兴)君山之阳,号君阳遁叟,并著《君阳遁叟山居记》。记中所说君山,清嘉庆二年(1797)《士曾修宜兴县旧志》卷一•疆域志•山川称:“君山,在县西南二十里,旧名荆南山,俗名铜官山。”㈤而陆希声当时实际隐居“湖湫渚”(应为“湖袱渚”,今宜兴市湖滏镇),在君山(即铜官山)东南,即所谓“君山之阳”。由于后人仰慕陆希声隐逸山林及颐山幽深其胜,而有了名气,至北宋熙宁三年(1070)赐额的“寿圣金沙”禅院与其相距仅五里,且南宋建炎三年(1129)岳飞曾途经金沙禅院并题词于壁,所以凡后有文献记载金沙禅院(或寺)的,都会提到陆希声及颐山,或将两地混为一处。如南宋词人叶梦得(1077-1148)㈤在其《避暑录话》卷上(见《四库全书》)中就将陆希声所记“君山”误为“君阳山”,并将“君阳山”、“颐山”、“金沙寺”、“陆希声故宅”混为一处。其次,与宜兴有着亲密姻亲关系的南宋左丞相周必大(1126-1204)在《泛舟游山录》(1167)中说:“乙未,早过湖袱镇,跨溪有桥,号侍郎桥,……饭于金沙寺。登颐山,访讲易台、酌潜、虬泉,皆希声遗迹也。寺有岳飞己酉崴留题刻石,词甚壮。“周必大是亲自游览,《游山录》中说的很清楚:饭后,登颐山(关键是这个“登”字),访陆希声遗迹。说明金沙寺不属于颐山陆希声遗迹,只是先在金沙寺吃饭。金沙寺与颐山完全是两个地方。因明周高起在撰写《阳羡茗壶系》时距吴仕的年代有一百多年,当时对紫砂壶的起源主要是根据吴洪化(字迪美,吴梅鼎之父)等收藏家及当地陶人的传说。传说中吴仕携侍童供春至县东南的丁蜀附近山里寺院处读书,供春空闲期间学制茶壶,且吴仕别号“颐山”(并著有《颐山私稿》十卷,吴仕别号可能源自陆希声所名“颐山”之深意),这自然就与唐陆希声读书山房、颐山、以及金沙寺联在一起,由此传为(或周高起推断为)吴仕读书金沙寺。如果吴仕读书金沙寺,那么供春学制壶亦就在金沙寺。但这仅是根据传说或推断。

五、供春是否在大潮山寺学制壶?

除明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中说:吴仕“读书金沙寺中”外,明周容在《宜兴甆壶记》中说:“大朝山老僧传(吴仕的侍童)供春”。供春应在大朝山学制壶。清吴梅鼎在《阳羡茗壶赋》中则说:我的。从祖拳石公(吴仕,携侍童供春)读书南山(即大朝山)”。那么,吴仕读书及供春学制壶,究竟是金沙寺还是大潮山寺呢?

清嘉庆二年《增修宜兴县旧志》卷一,疆域志•山川载“大潮山,一名南山,在县东南五十里。”⒄该志卷末•寺观载:“大潮福源禅寺,在县东南五十里。名大潮庵,元末毁。明洪武初僧雪庵净重建。正统十二年僧道性再建,请以废寺“福源”旧额名之,遂赐今额。”⒅大潮山寺距金沙寺相差十里。如果在前面一个问题中,对周高起根据传说或推断为吴仕读书金沙寺还未彻底澄清的话,那么周容和吴梅鼎所记(尤其吴仕是吴梅鼎的从祖)让我们有了更能相信的依据。特别是吴梅鼎所说“南山“,在吴仕所著的《颐山私稿》中有几处亦写到。如:《颐山私稿》卷一《送陈虞山》诗云:“梦迥双阙雨,帆落五湖云。我屋南山下,他年为尔分。”㈣同卷一《菊圃》诗云:“小隐南山下,移花忽满林。霜枝香引玉,秋影细浮金。冉冉岁年晚,娟娟风露深。吾庐喜隣並,荷锺欲相寻。”《颐山私稿》卷二《元日奉宴鹤坡侍御诸君子于颐山草堂记事》诗中云:“江右藩垣谁并驾,鲁东仙吏是前朝。慙予亦忝春官属,思向南山拾堕樵。”以上诗中说明,吴仕在“南山”(即大潮山)有房舍,此房舍可能是吴仕之父吴纶(1440-1522)留下的别墅,清嘉庆二年(1797)《增修宜兴县旧志》卷八•隐逸载:“吴纶字大本,性耽高尚,创别墅二于溪山间,南日樵隐,北日渔乐,逍遥其中,自拟陶潜,号心远居士。”南面的“樵隐”到了吴仕时已名为“颐山草堂”;北面(相对于南而言)的“渔乐”,应是后名的“水月庵”(即北庵),此处清嘉庆二年《增修宜兴县旧志》卷末•寺观有记:“水月庵,在县南六里石亭埠东,俗名北庵。本参政吴仕别业,名石亭山房。沈启南、文徵仲、王元美、唐荆川每过荆溪,辄寓于此。仕曾孙炳殉难粤西,后改为僧舍。”从上不难看出,吴仕为什么会到距县城几十里的山里去读书了,是因为那里有吴仕的房舍(或别墅)。所以吴仕在大潮山读书应无可置疑,而供春亦应在大潮山学制壶。

六、供春是否紫砂壶创始者?

说到紫砂壶的创始,必然要谈及紫砂陶的起源。至目前而言,大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为宋代起源说;第二种为明代起源说。我们暂且不论紫砂陶究竟起源于何时,但为泡茶之用的紫砂壶应肇始于明代中期。记载宜兴紫砂壶创始的最早古籍文献——明末周高起的《阳羡茗壶系》在序文中称:“故茶至明代,不复碾屑和香药制团饼,此已远过古人。近百年中,壶黜银锡及闽豫瓷,而尚宜兴陶,又近人远过前人处也。”《阳羡茗壶系》约撰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由此上推一百年为明代中期的嘉靖二十三年(1544),这与出土紫砂壶中纪年最早的明嘉靖十二年(1533)吴经墓提梁壶在时间上基本吻合。也就是说,明初(即“前人”)的饮茶方式较明以前(即“古人”)有了改变,而明嘉靖中及后(即“近人”)因时尚宜兴紫砂壶又较明初(即“前人”)有改进。可见,从饮茶方式的煮茶到泡茶的改变,才有了紫砂壶由煮茶到泡茶的改进。这期间,叶茶冲泡取代团茶烹煮以及紫砂壶的问世,亦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宜兴紫砂壶的创始应在明正德、嘉靖期间,此前引《阳羡茗壶系》、《宜兴甆壶记》、《阳羡茗壶赋》中所提到的“寺僧”和“供春”创制紫砂壶也相吻合;而以冲泡叶茶之用的紫砂壶的兴起应在明嘉靖年间。前面已讲到,周高起说:是(金沙)寺僧从做缸瓮的陶工那里学到用细缸土而制成壶,供春是偷着学仿寺僧制壶从而成名;吴梅鼎说:是供春见当地的陶工制作日用陶器,凭其悟性,从中参悟到了制壶的方法,创制了紫砂壶。并没有提到寺僧,仅在《阳羡茗壶赋》的注中记有:“时有异僧绕白砀、青龙、黄龙诸山,指示土人日:‘卖富贵土’。人异之,凿山得五色土,因以为壶。”(这与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中所记“壶土初出”传说相同);周容则说:(大朝山)寺僧草创制壶,僧传于供春,供春使紫砂壶得以发扬光大。其中周容是于清顺治十一年甲午(1654)春来宜兴的,当时接待周容的就是吴梅鼎,周容在宜兴住了近一年,周容是在与吴梅鼎和许龙文等紫砂艺人进行详细的交谈、探访、亲自观看紫砂艺人的制作和烧成过程、赏阅紫砂名人的藏品等,并在周高起后(应参考了周高起考察和研究宜兴紫砂的有关情况),才撰写成《宜兴甆壶记》,所以,周容所记是相对客观的。也就是说:寺僧草创制壶,开始只是用于煮水或煮茶;而真正以泡茶而创立制作茶壶的方法并使其发扬光大是从供春开始,由此使紫砂壶以泡茶逐步替代了煮茶。总之,由于明太祖“废除团茶”、改制“茶叶为贡”的诏令,使饮茶方法有了改变和多样化,并使饼茶逐步被散形叶茶所代替,而在宜兴这样一个既盛产茶叶闻名又制作陶器悠久的地方,加上当时文人饮茶习尚的影响和吴仕的参与,为泡茶之用而创制的紫砂壶应运而生,这个创制紫砂壶的创始者就是“供春”。

七、供春是否有作品传世?

从目前已有的资料来看,至今还没有出土的供春壶实物,只有少量的所谓传世品,由有关博物馆或私人收藏。

其中最著名的有两把:一为“树瘿壶”,藏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现改名为:中国国家博物馆);另一为“六瓣圆囊壶”,藏香港茶具文物馆。两壶为多家紫砂图录或书籍收录介绍过,此处不再赘述。学界基本否定该两壶为供春壶真器,其理由主要为:一是技艺,供春制壶时工艺并不成熟,而此两壶的制作技艺已十分纯熟;二是泥质,此两壶泥料的细腻程度,是供春时期所无法达到的,其质地与供春时相去甚远;三是款识,在整个明代,紫砂壶落款者主要是用竹刀或钢刀刻楷书款。而比供春晚的紫砂大家时大彬,早期还是请人书刻,到了晚期才做到运刀成字、自己刻款。所以’不可能有如此娴熟老到的刻款,另《树瘿壶》在錾下刻篆书款也与文献不符;四是烧成,供春时期壶是放在缸坛一起同窑烧造,还未用匣钵,壶身肯定会挂釉泪残(1533此两壶全身未见釉泪’应是装在匣钵中烧成的;五是比较,此两壶与出土的明嘉靖十二年(1533)吴经墓随葬提梁壶及明万历时大彬壶比较,其工艺前者(两壶)竟比后者(出土壶)先进。综合几方面来看,两壶肯定不是供春所制,而是后人所为。“树瘿壶”与“六瓣圆囊壶”可能是清代康熙年间或是20世纪20-30年代上海滩仿古风潮时所仿,当时“几乎所有的紫砂界高手都被延聘上海’对历代名家作品进行精心仿制,烧制出难以统计的仿名家款作品,这些仿品均源于名家旧器实物,且水平极高,遗存至今,,(古陶瓷专家张浦生先生语)。但所仿两壶者,毕竟都是紫砂名家,其作品仍有很高收藏价值。

其次是浙江乌程(今吴兴)人庞元济(1864-1949)先生藏有供春“梅花汉扁壶”一具,后散失,然他撰有紫砂器藏品集《虚斋名陶录》稿本,存其拓图:壶作汉扁型’平盖’壶面及壶盖上有贴花梅枝飞虫两枚,壶底有楷书“供春”款字,壶高7.1厘米、宽13厘米。郭若愚先生认为,此壶极有可能是时大彬的仿制品。因该壶只有拓图,未见其技艺,泥质等,虽可否定是供春真器,但尚无法判定是否确为时大彬所仿。

再有就是根据《阳羡砂壶图考》记载,在明代著名收藏家,鉴赏家项元汴(1525—1590)的《项氏历代名瓷图谱》中载录两把供春壶传器。我们现在看到的《项氏历代名瓷图谱》版本主要是1931年由北京觯斋书社出版(郭葆昌校注、福开森参订)的《校注项氏历代名瓷图谱》,其原文为:

“明宜兴窑变褐色龚春茶壶:

明宜兴窑变褐色龚春茶壶,壶制不知何仿,高低大小如图。夫宜兴一窑,出自本朝武庙之世,有名工龚春者,宜兴人也。以粗沙制器,专供茗事,往往有窑变者,如此壶者,本褐色也,贮茗之后,则通身变成碧色,酌浅一分,则一分还成褐色矣。若斟完,则通身复成褐色矣。岂非造物之奇秘,泄露人间,以为至宝,与下殊红茗壶,咸出之龚制也。余曾一见于京口靳公子家,并下茗壶,俱为南都张中贵以五百金购去云。

明宜兴窑变殊红龚春茶壶:

明宜兴窑变殊红龚春茶壶,壶制不知何仿,高低大小如图。其贮茗变色之异已具前说,兹不复赘矣。夫怪诞之物,天地之大,何所不有,以余之未信者,是余未经目见也,今见此二壶之异,信然有之矣。”在“明宜兴窑变褐色龚春茶壶”标题后及“则通身复成褐色矣”后分别有郭葆昌(1879-1942)的校注:“供春姓龚氏,明正德时人,宜兴吴颐山之家童也,随颐山读书金沙寺,寺中老僧善制沙器,春窃其法,遂工制壶,以此知名。案:壶为沙胎,又无泑果,近于匋器,不与瓷类,可弗入谱。”及“案:壶用久则茶渍深,贮茗略现碧色,理或有之,非窑变也。着如项氏说,通身转变,分明若此,似不近情。”《阳羡砂壶图考》作者李景康在引录项氏记载后有按语云:“注茗变色之说,似属齐东野语,壶非透明体,本验证信。项氏自言亲见,故照录之云尔。”可见郭葆昌与李景康都不相信有“变色壶”。我们暂且不论此两壶是否“变色”,而是项元汴载入图谱的两把龚春壶是否真有其事?首先,学界认为《项氏历代名瓷图谱》是伪作,这是有一个长期在中国进行考古的法国东方学者叫伯希和提出的,其在1936年的法国《东方学刊》32期上发表了《历代名瓷图谱真伪考》一文,后至1942年在《中国学报》2卷2期发表了此文的译文。伯希和缜密的论述与研究结论,令人无可辩驳,认为伪书的基础是宋代的《考古图》和《博古图》,其篡改的主要参考资料来源则是《绍兴稽古图》、《格古要论》等,进而进行杂凑、改编、臆造而成。当时引起了中国学术界的积极反应,而且达成基本共识,认定此书为伪书,作伪时间为17世纪中叶或末期(约1650-1699);其次,既然《项氏历代名瓷图谱》是伪书,那么图谱中的两把龚春壶自然也有问题了,至少在时间上这两把壶应该是清初顺治时或康熙时才有,肯定不是明代的项元汴亲见。至于载录图谱的两壶文字和壶图,是根据当时有人所见还是伪书作者自己所见而据实记载或有夸张,抑或臆造而成,已不得而知。

另有明代宁波茶人闻龙(1551-1631)在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前撰写的《茶笺》中记:“老友周文甫(制炉名家),……尝蓄一龚春壶,摩挲宝爱,不啻掌珠,用之既久,外类紫玉,内如碧云,真奇物也。后以殉葬。"(见《古今图书集成》本)这把供春壶被用作陪葬之物,可见周文甫生前对此壶酷爱之至。

之后明张岱(1597-1689)在《琅缳文集》(约1654)卷之五中记有两条铭文,一是“龚春壶铭”条云:“古来名画,多不落款。此壶望而知为龚春也,使大彬冒认,敢也不敢?”二是“李锦城龚春台铭”条云:“诸妙毕备,惭愧!惭愧!”并注:“道子收藏,泥细如面,出款卓荤,气楼一耸,大非今人所及。”前条因无详载该壶的形制,使我们无法见其梗概;后条龚春台即台盏,应是茶盏,不过张岱所记供春制有茶盏是否可信?当存疑。

还有明吴梅鼎在《阳羡茗壶赋》中对供春壶的描述:“圆者如丸,体稍纵为龙蛋,壶名龙蛋。方兮若印,壶名印方皆供春式。角偶刻以秦琮,又有刻角印方。”说明供春壶式有:龙蛋壶、印方壶、刻角印方壶。

此外,明清仿制的供春壶主要如:《阳羡茗壶系》的作者周高起在大收藏家吴洪裕(1598一约1648)家中见过时大彬所仿并刻有“供春”款的“供春壶”。另有时大彬所仿“供春龙带壶”二具,一为香港茶具文物馆收藏,壶底刻“大彬仿供春式”楷书款;一为重庆市博物馆藏,壶底刻“成历丙申仿供春制大彬”款。还有清末制壶名家黄玉麟曾制作“供春树瘿壶”多把,此壶造型已成为当今紫砂艺人仿制、学习的主要样本之一。

综上所述,供春是紫砂壶的正真创始者,尽管我们都未见到过供春壶的真容,但作为最早一代“天下之良工”的制壶技艺,通过时大彬的参悟和传承至今,在紫砂陶工艺史上记载着第一个名字叫“供春”,其紫砂壶鼻祖的地位是不会动摇的。

本文章内容来自网友投递或者新闻源自动集录,本文章所涉部分图片搜集于网络,仅作学习交流之用,不可作为商业用途。
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rights@taohuren.com 联系小编,将尽快做出处理。